2017-07-21 08:57:16 浙江招警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导读】华图浙江招警考试网同步浙江华图发布: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招警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招警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本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一先,行为人必须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暴力方法,是指对军人不法行使有形力的一切行为。暴力行为致军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从一重罪论处。威胁方法,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实现行为人要求的行为。其次,必须针对军人实施暴力、威胁行为。比较后,必须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即导致军人不能或者难以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军人的非法行为的,不能以本罪论处。本罪主体只能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军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不明知是军人执行职务而阻碍的,不成立本罪;误以为军人实施非法行为而阻碍的,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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