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09:23:3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2年丽水市云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公告,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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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和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云和县户籍或云和县生源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招聘计划表中标明条件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取得的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为依据(毕业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取得的毕业证书为依据;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5月31日前毕业的可凭毕业证书按社会人员报考(报名时,已经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历考试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先行报名,但毕业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职教师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同意(需提供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有附加条件的以附加条件为准)。如果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予以回避。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5月31日至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计划表中另有规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户籍及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5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6月19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北路21号,即县政府斜对面),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征求原用人单位意见的,则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交纳考务费8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并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与7月3日、4日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一般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2计算笔试成绩。
2.加考专业知识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2×50%+《专业知识》×50%计算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科目,参考用书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浙江省人民出版社出版2012-2013《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学生“村官”录用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时间、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后,分别按招聘岗位和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综合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下同)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