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8 15:04:3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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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发改委委属单位市信息中心和市价格认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信息中心是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全国经济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承担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提供相关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其综合经济部门制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及辅助决策方面的服务;承担全市及各县(市)区的社会发展评估分析和社会发展焦点、难点问题的专题分析报告;承担或参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开发管理、咨询评估及运维管理工作等。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是一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能是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仲裁、公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对指定物品的价格或价格行为进行公正性的认证;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与价格管理相关的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认证,调解价格纠纷。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 信息中心 |
经济 分析员 |
2 |
经济信息监测、预测和分析等 |
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
网络 管理员 |
1 |
系统和网络运维管理、应用系统的开发管理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 |
面向全国 |
年龄30周岁以下。 |
|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
价格 鉴证 |
1 |
价格 鉴证 |
大专以上学历, 不限专业 |
宁波大市范围 |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3年以上,取得价格鉴证师或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是指在政府价格认证中心和社会各类价格评估中介机构从事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凭劳动合同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6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2:15-5: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二种方式。
现场报名:先从市发改委或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信息中心或市价格认证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invite.nbdpc.gov.cn网站注册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请在笔试前1-3天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信息中心或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考前资格复审。
3、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信息中心办公室(宁波市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804室),电话: 0574-87360811,联系人:袁老师。
市价格认证中心报名地点:海曙区联丰路91号207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7158762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核。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市发改委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市发改委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和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发改委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登陆市发改委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发改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360
附: 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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