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14:30:25 教师招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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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海曙区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海曙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部队驻地所在地在海曙区的人员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部队驻地所在地在海曙区的,由海曙区确认点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 2019年10月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二)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报名。
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2.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之一的“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19年10月11日和10月12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恕不办理,未前来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确认地点
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7号)
(三)确认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或代办人)应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之一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四)随带材料
1.户口本、有效居住证、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提供符合的任一一份证件原件即可)。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7.体检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到定点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体检表上需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并由医院体检中心盖章确认)。
四、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申请人请携带本公告提供的体检表样张(见附件1、2)于2019年9月23日-9月30日之间自行到以下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宁波市李惠利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4号楼三楼,咨询电话:87018692,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不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宁波市第九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6号楼(急诊楼)三楼,咨询电话:55012932,体检时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北路61号,咨询电话:87016802,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同时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和体检费(300元左右,由医院按实收取)前往参加体检。体检表请按申报类别正确选择并打印,粘贴与网报同一底版的照片,体检表上的个人信息及“既往病史”栏请事先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2.因体检周期较长,请尽早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时间为上午7:30-9:30,请空腹前往体检医院,近视者请戴普通眼镜参加体检。
4.女性月经期间留取尿液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在体检表左上角标注(经期),已婚幼师有妇科体检项目,请避开月经期。
5.体检后务必保持留号手机畅通,需要复查的人员,医院会电话通知本人,请按医院指定的时间前往复查。
五、咨询电话
海曙区教育局:87328053
六、海曙区教育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海曙区教育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62/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海曙教育发布”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编辑: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