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14:29: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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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涉及时间计算的均截止为2019年8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或遴选)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实行个人报名和主管部门同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选调报名表”(附件2),于2019年9月20日17:00时前书面交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福龙路8号307办公室,联系电话:86298975),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如事后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如选调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取消岗位计划。如岗位计划取消,将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人员,不得入围体检。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携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等有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2019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形,是否依次递补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等方面,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组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考察期间如有入围考察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是否依次递补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选调人选原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工作如有特殊情形,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再递补,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四、其它事项
(一)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联系和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朱老师, 86298975。
附件1: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
附件 2:选调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编辑:小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