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 17:30:3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国企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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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属国有控股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定员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椒政办发〔2017〕56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司简介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大道两侧,东至东环大道,南至洪家南环线,西至绿心,北至开发大道,用地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椒江区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5亿元,下属台州新都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椒江新都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椒江心海置业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主要从事商贸核心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投融资运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与开发、招商运营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12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洪龙路3号303室
联系电话:0576-89060036/89060013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电子档打印后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办理委托手续。
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其中笔试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比为50%,《写作》、《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城市规划及项目前期管理专业知识》占比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范围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工程管理专业知识科目,范围包括工程管理知识及实务等;城市规划及项目前期管理专业知识科目,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和项目前期管理知识及实务等。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15天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距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复试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三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户籍在农村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相关信息。
七、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设相应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9年1月1日,工作经历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9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指与该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身份证遗失的,请事先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6-89060036 0576-8906001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编辑: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