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3-08-21 10:30:3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1:3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上课地点 |
班次及班别 |
科目 |
上课时间 |
学时 |
学费 |
马上报名 |
象山县 |
精品班 |
综合基础知识及材料写作(赠送网校30学时课程) |
公告发布后3天 |
36 |
1280 |
马上报名 |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医院必须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原则上安排异地医院体检,具体体检医院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考生对能当场告知的心率、血压、听力、视力等项目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经同意后,体检医生可以按规定进行复查。考生对本人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申请。考生提出复检申请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编辑:sun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