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1 11:40:24 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鄞州区第二医院
【导读】华图浙江医疗卫生考试网同步鄞州区第二医院发布:2024.5.8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劳务派遣人员录用公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4医疗卫生考试咨询】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医疗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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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国务院设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无权设定。(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执法依据。
第二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因此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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