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17:47:52 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奉化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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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以下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是:
A.甲乙为夫妻,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在组织部门任普通科员
B.甲乙为表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是甲的下级由甲直接领导
C.甲乙为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在组织部门担任部长,乙在行政部门担任普通科员
D.甲乙为父子,在同一机关工作,两人都在人事部门任普通科员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任职回避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C选项虽然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但甲在组织部门,乙在行政部门,隶属于不同部门,不违反回避制度。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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