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17:02:0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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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我县2021年将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德清县户籍,有意向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三、招生(招聘)名额与专业
本县共招生4名,其中雷甸镇招农林经济管理专业1名,新市镇招动物医学专业1名,阜溪街道招植物保护专业1名,下渚湖街道招农学专业1名。
四、招生(招聘)程序与录取条件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1.考生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农业农村局。
2.体检、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eqing.gov.cn/)公示三天。
3.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
五、定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学制 | 选考科目 |
农学 | 四年 | 物理,化学,生物(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植物保护 | 四年 | |
动物医学 | 五年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农林经济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等3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签订就业协议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未能按期毕业的定向培养生,或不按协议约定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教科0572-8886220;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2-8075130。考生可登录德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eqing.gov.cn/)、德清人才网(http://www.zjdqrc.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德清农业农村"获取相关信息。
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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