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2 17:09:06 教师招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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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州学院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拥有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近30人,博士5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共有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非专任教师岗位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和合作意识强;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1985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4.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体岗位的学科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学科专业认定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我校本次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为准。
6. 其他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资讯中心” 栏目)。
3.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学院网站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学历学位(含国外、境外学位的教育部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应聘者邮寄纸质材料到浙江省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236办公室(只接收顺丰快递),不接受电子稿,同时将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简历发至邮箱tzxyzp@163.com。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成功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查询原因。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结果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网站另行公布。主要考查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学院网站及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对招聘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23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0576-88660363;联系人:张老师、卓老师。
(二)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台州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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