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10:03:40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2017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3名镇(乡),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省、市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采用“亮绩择优”方式,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海曙区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截止2017年9月30日,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村(社区)工作和2006年之前自行选聘后纳入统一管理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任满两个聘期、现任村(社区)“两委”委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考核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招聘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不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视作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核招聘程序
考核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亮绩择优”的方式进行,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行政中心1号楼1-1019室(县前街61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2017年海曙区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聘用合同、任职文件、2011年以来获得的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或提供资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领取地点:海曙区行政中心1号楼1-930室(县前街61号)。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业绩评价
由区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组建评审组,依据《海曙区大学生村官经历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面试对象进行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对象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此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均不作递补。
(六)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业绩评价得分×3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八)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综合评价其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等。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工作经历、德行、荣誉等方面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考核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进行体检和考察。
所有拟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至我区相关镇(乡)、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本次考核招聘工作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其他事项
1、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需继续留村(社区)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首聘期满后,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2、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社区)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3、未被录用的大学生村官,或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但未报名参加这次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任满两个聘期且女性年龄超过40周岁、男性年龄超过45周岁的大学生村官,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按村务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网址:http://www.hshs.gov.cn)。
咨询电话: 0574-55889877;监督电话:55889218。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海曙区面向大学生村官“亮绩择优”考核招聘镇(乡)、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