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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5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6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 7月24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7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8月8日上午9:00—10:30《综合素质测验》
满分为100分。
2、财务类岗位增设财务专业考试,科目为《财会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8月8日下午14:00—16:00。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验》成绩×50%+《财会专业知识》成绩×50%
3、岗位代码为0101、0501、0701、2001、4714和4715的岗位增设计算机软件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计算机综合基础知识、软件工程和软件设计等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0502、4711的岗位增设计算机网络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计算机综合基础知识、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等专业知识; 岗位代码为4701、4702、4703、4704、4705、4706、4707、4708的岗位增设新闻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策划等方面能力。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8月8日下午14:00—16:00。
岗位代码为4716、4718、4719的岗位增设专业技能考试,4716岗位(视频制作)主要测试视频制作实际操作能力等;4718岗位(导播兼主持)主要测试现场主持直播水平等;4719(摄影兼后期制作)主要测试现场拍摄及剪辑制作能力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验》成绩×60%+专业考试成绩×40%
4、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财务类岗位以《财会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除财务类外的其他岗位以《综合素质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6月24日起至7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29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1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备注为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附件:2020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3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0年7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选调)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或2020年毕业且在7月1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三)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4日。
(五)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选调)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选调)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
三、招聘(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4日9时— 7月1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4日9时—7月20日12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 http:// 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由招聘(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0日12时— 7月22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岗位(代码042至04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选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7月23日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7月24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到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0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
8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代码042至044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代码045至053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报考代码053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财务或审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附件5)。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调动)资格,不再递补。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3日起至7月13日止。考生对招聘(选调)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7日前向招聘(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选调)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9日前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止到2020年7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调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选调)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920。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附件: 1. 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 2020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2020〕25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顺县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0年7月3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户籍不限岗位除外;
(三)各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3日。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报考岗位,考生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的);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限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等障碍者,残疾等级:听力、言语、肢体、视力为三、四级,并具备正常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20年7月3日前取得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8时至2020年7月16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应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 182.92.48.112:92),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考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
3、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7日9时至2020年7月1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 182.92.48.112:92)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53号人力社保办公楼303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4、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开考比例(个别实行等额考试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人力社保局 网站http://xxgk.ts.gov.cn/col/col1308660/index.html(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0年8月2日9时至2020年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 182.92.48.112:92),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科,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上午 9:00—10:30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在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除需面试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泰顺县融媒体中心摄像、新媒体运营等2个岗位及泰顺县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其他岗位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无面试要求。入围面试比例、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成绩办法详见附件1。
泰顺县融媒体中心摄像、新媒体运营等2个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泰顺县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面试工作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届时由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告知入围面试考生。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无面试要求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有面试要求岗位,考试成绩构成办法详见附件1。
体检环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工作由县残联、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实施。入围体检考生应先按公务员体检有关程序和标准完成体检各项目检查,其中与残疾类别相对应的体检项目检查结果不列入公务员体检指标认定的范围,但残疾项目需按有关要求另行复核检查,作为核对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使用。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以考生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无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采取重新考试的方法,以高分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合并招聘岗位人选岗位落实办法另行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具有国家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认证证明)和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大纲》(附件3)。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本公告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附件:1.202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2020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文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政办发〔200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文成县 5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4 名、少数民族招聘 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文成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2、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列入报考范围。
3、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规定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要求面向文成户籍的,须具有文成户籍或者文成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文成常住户籍(以2020年7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户籍不限(附件1)。
5、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的职位仅限从部队正常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部队正常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报考对象须经县征兵办审核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职位。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 7月15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8、经资格初审和缴费后,原则上按照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缴费确认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cheng.gov.cn/)进行公布。招聘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 年7月27日到文成人社局人事管理科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紧缺专业技术性职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开考比例。 经研究同意开考比例低于1:3的职位,或者缴费确认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而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相同考试科目的其它职位录用最低分数线。
9、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巨屿分院)妇幼保健职位(职位代码41)、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 )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一门;其它卫生类职位(职位代码40、42、43、44、45、46、47、52、53、54)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门;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一门。
10、乡镇财政所财政员职位(职位代码02) 如报考缴费人员不足1:3开考比例,报考人员须改报其它职位,该职位从乡镇财政所财政员职位(职位代码01)未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乡镇农业站畜牧兽医员职位(职位代码11)如报考缴费人员不足1:3开考比例,报考人员须改报其它职位,该职位从乡镇农业站畜牧兽医员职位(职位代码10)未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1、总成绩同分的规定。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总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再相同,重新笔试《护理学》一门,总分100分。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巨屿分院)妇幼保健职位(职位代码41)总成绩同分的,重新笔试《护理学》一门,总分100分。其它卫生类职位(职位代码40、42、43、44、45、46、47、52、53、54)总成绩同分的,重新笔试《医学基础知识》一门,总分100分。其它有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总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笔试成绩再同分的,重新笔试《综合素质测验》一门,总分100分。没有面试(技能测试)要求的职位总成绩同分的,重新笔试《综合素质测验》一门,总分100分。
12、聘用人员在文成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13、学历、学位以国家承认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2),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3),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4)。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5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6日9时—7月21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 7月24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8月8日上午 9:00—10:30《综合素质测验》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巨屿分院)妇幼保健职位(职位代码41)、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 ):
8月8日上午9:00—10:30《护理学》
其它卫生类职位(职位代码40、42、43、44、45、46、47、52、53、54):
8月8日上午9:00—10:30《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验》成绩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巨屿分院)妇幼保健职位(职位代码41)、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笔试总成绩=《护理学》成绩。
其它卫生类职位(职位代码40、42、43、44、45、46、47、52、53、54)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
五、面试
乡镇文化员职位(职位代码17)、县文化馆职位(职位代码39)先笔试后面试,报考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文成县融媒体中心职位(职位代码35、36、37)先笔试后面试,报考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入围面试,最后1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没有达到1:8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先笔试后面试。护理职位(职位代码5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入围面试(技能测试),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入围面试(技能测试),最后1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六、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护理(职位代码50)、助产职位(职位代码51)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50%。
乡镇文化员职位(职位代码17)、县文化馆职位(职位代码39)、文成县融媒体中心职位(职位代码35、36、37)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50%。
其它职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七、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须提供的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文成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文成常住户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非全日制学历须另带密封学籍档案。
3、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体检、考察。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资格在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县人社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十、其它注意事项
1、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7月15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7月20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咨询科室: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831150。
11、本公告由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文成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 3日
温州技师学院坐落于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是温州市属唯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全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5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6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 7月24日12时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8909017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7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含笔试、技能考核、面试)。
1、考试办法:
(1)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分为两轮。
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若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或等于1:8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分为两轮。
第一轮为笔试和技能考核,第二轮为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进入技能考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技能考核,若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或等于1:8的,全部进入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个环节。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全部确定为第二轮面试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工勤技能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问答,满分100分。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3)工勤技能岗位技能考核主要考察本岗位专业技能实操水平,满分100分。技能考核不指定参考书目。
3、考试时间
(1)笔试 :8月8日上午9:00—10:30。
(2)技能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按该岗位人员中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学院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学院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按该岗位人员中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专业技术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工勤技能岗位以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技能考核成绩亦相同,工勤技能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6日起至7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何老师
咨询电话:0577-86539866;0577-88632063
温州技师学院
2020年7月6日
附件: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3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即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书、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2.2020年毕业且在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4、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5、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6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7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21日17时—7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3、报名并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4:30-17: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2020年8月8日上午0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技能测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
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播音主持)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现场主持水平等;岗位代码为0202岗位(摄影兼后期制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现场拍摄及剪辑制作能力等。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六、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各项成绩均同分的,另行加试。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且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若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人员注册报名时需上传该认证书。
七、面试
除报考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的考生外,其余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除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外,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岗位代码为0201岗位、0202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体检、考察;其他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温州“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2020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考生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防疫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因系统限制,必须是浙江移动手机号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16日9时—7月20日17时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资料。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7月23日17时网上缴费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11、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2、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
14、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
附件1: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3:2020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3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其他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三)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7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7日9时— 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7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缴费确认
时间:7月21日17时— 7月24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一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3日12时前,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同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为:8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 将在“龙湾区政府”网(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选调的意见和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7.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龙湾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龙湾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选调)手续。
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7月16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3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14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2.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截止到2020年7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或2020年毕业且在7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0.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并及时登录查询。
12.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6966698。
附件:
1.《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 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洞头区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8日。
3.面向洞头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以2020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以2020年7月18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具有洞头户籍的,或在洞头服务的浙江省“两项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也可以报考。面向温州的岗位须具有温州地区户籍(以2020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21日17时。
2.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1),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报名材料:
(1)《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非洞头区户籍人员,如洞头区生源的,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如父母至少一方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如配偶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4)在洞头服务的浙江省“两项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报考,须提供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
(5)报考区人武部岗位(职位代码:0201)的须提供退伍证,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骨干排官兵参加报考须提供女子连服役年限及任职证明。
洞头区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7月23日10时—7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及时按要求完成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扶贫)部门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3471275,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登陆洞头区政府网“招聘考录”专栏(http://www.dongtou.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8月8日上午9:00—10:30《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相关证明(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学校或学信网等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洞头区政府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情况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技能考试
区人武部岗位(职位代码:0201)增加技能考试,按百分制计分。技能考试内容:四会教学、班队列指挥。
技能考试成绩=四会教学考试成绩×50%+班队列指挥考试成绩×50%。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1.区人武部招聘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四会教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办法》(洞委办发〔2018〕49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9日起至7月17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4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7月15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要求。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
4.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1.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规定
5.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