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20:46:3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泰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泰顺县2021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发布:2021年温州市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4名,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因工作需要,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备注 |
1 | 执法辅助岗位 | 4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 不限 |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4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1年4月25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到5月8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03室,联系电话:67616108。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暂定一年),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泰人社〔2017〕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
(三)考试前,考生需作出疫情防控个人承诺,对刻意隐瞒中高风险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参加考试考生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并出具“健康码”。
附件1: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写):
姓名 | 身份证号 | 照片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籍贯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身体健康 | 身高 | 是否退伍军人 | ||||||
应聘岗位 | ||||||||
联系电话 | 家庭通讯地址 |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熟悉专业及特长 | 备注 | |||||||
工作简历 | ||||||||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报名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完整。若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 ||||||||
初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姓名 | 当前居住地(具体到区县) | 现身体健康状态 | 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是否为中高风险地区) | 14天内有无从境外入境 | 是否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是否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 是否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 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 | 填报日健康码颜色 | 备注(14天内行程信息填写为是时,则在此栏填写具体情况,疑似人员应填写隔离情况、确诊人员应填写诊疗情况) |
说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是指到医院就诊后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人员。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出现任何由于隐瞒而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填报人: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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