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 08:40:47 金融银行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导读】华图浙江金融银行考试网同步浙江华图发布:【浙江金融】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金融银行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金融银行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导入
【单选】某企业201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6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捐款数额为( )万元。
A.6
B.3.6
C.3
D.4.2
新知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分类——属人+属地
类型 | 判定标准 |
居民企业 | 在中国境内成立 |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 |
非居民企业 |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
(1)设立机构、场所:
①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②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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