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08:57:36 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导读】华图浙江医疗卫生考试网同步浙江华图发布: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23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医疗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医疗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0〕8号)要求,现将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计划
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23名(具体见附件)。
二、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大专19名)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大专4名)
三、定向培养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
四、招考条件
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考的考生(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立志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上虞区户籍(以高考时户籍为准)考生。
五、招考与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2.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专科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省教育教育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建议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勿报考。
3.体检:收到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单后电话通知各考生,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区卫生健康局与区人力社保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在上虞区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6.投档录取。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区卫生健康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具体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六、定向培养费用和补助方式
经院校录取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临床专业定向培养对象学员(不含护理专业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和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要求,由区财政按专科2.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详见就业协议书。
七、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的,按事业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核合格,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岗,确定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全部纳入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养。定向培养生的规定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116899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
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单位 | 2020年定向计划 | ||||
人数 | 定向培养承办院校 | 岗位名称 | 资格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
合计 | 23 | ||||
绍兴市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含站、室) | 19 | 杭州医学院 | 临床 | 大专 | 临床医学 |
4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护理 | 大专 | 护理学 |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