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0:33:17 浙江招警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导读】华图浙江招警考试网同步未知发布:2020省考招警考试时政热点:从 “ 吴秀波事件” 看刑法重要罪名对比,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招警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招警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2020省考法律知识要点:从 “ 吴秀波事件” 看刑法重要罪名对比
1. 受贿罪与贪污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 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 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 受贿罪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 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2) 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 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 管理、 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 受贿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
(3) 行为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 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 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
(4) 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使用侵吞、 窃取、 骗取等方法, 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 经手的公共财物; 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利益。
(编辑:PYT)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