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财经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聘报名为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周一)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兴市国资委党建人事处(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8楼827室,联系电话:82521905)。
3.准备材料: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嘉兴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近2年来的工作总结。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嘉兴市国资委党建人事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和确定考察对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考察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考察,并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
(五)决定拟选聘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如果认为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由国资委党委决定是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市国资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七)公示、聘用。对拟选聘人员在嘉兴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jiax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国资委具体解释。监督电话:82032851(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嘉兴市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时间 | 身份证号码 | |||||||||||
全日制毕业学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工作及任职简历 | ||||||||||||
联系方式 | 座机 | 手机 | ||||||||||
奖惩情况 | |||||||||
年度考核结果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
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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