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 17:57:54 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浙江医疗卫生考试网同步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招聘106名高层次及紧缺专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医疗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医疗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06名,其中医学硕士研究生68名、紧缺专业本科生38名;招聘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城南医院)的人员实行报备员额编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2018、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2018、2019年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生;户籍不限。
3.人民医院临床各科岗位(岗位代码110)要求为第一批录取(一本)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已被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聘用人员、定向培养生和已被区级医院院校招聘拟录用2019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有意者填好《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报名表》(附件2),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荣誉证书的电子稿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面试人员,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其他岗位不足比例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现场资格确认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民医院临床各科岗位(岗位代码110)需提交高校招生办出具的第一批次入学证明。
3.考试。考试采取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形式,满分各100分,实践操作考试40%,面试6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招聘考试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区卫健局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4.择岗。联合招考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具体招聘岗位和单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择岗中考生对岗位不满意而放弃的,须当场递交自动放弃承诺书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5.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体检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6.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合格后,入围人员在6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7.考核。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8.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9.拟聘用对象必须于2019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9年7月30日前转入。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规定
㈠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⒊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⒋2019年8月20日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招聘职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㈡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㈢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㈣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㈤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㈦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
㈧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附件:1.《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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