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09:41:0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路桥区人力社保局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路桥区人力社保局发布:2018年台州市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区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路区委发〔2018〕4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路桥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路南、路北、桐屿、螺洋、新桥等镇(街道)参与此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按照“统筹考虑、急需先配”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路桥区户籍(以报名时户籍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到电子邮箱(1006143702@qq.com),已网络报名的人员应到现场确认,确认时请带上相关的报名资料。中国路桥网(http://www.luqiao.gov.cn)公告公示栏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平台。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邮电路大同里1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水平证书的人员,应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时事政治、社区基本知识和社区党建、社区实务、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有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到区民政局103办公室(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邮电路大同里1号)领取考试准考证。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择岗、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择岗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择岗在前(中级先于初级)。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被聘用人员须在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
3.联系科室和电话:路桥区民政局基政科,0576-8255706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18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docx
路桥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