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0:36:1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8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8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优惠政策:
1、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18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0万;教授年薪22-25万。
2、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市财政分别给予80万和50万的安家补助,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在甬购房补贴合计30万元。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 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 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安排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国际经济与贸易或国际商务专业带头人、商务英语专业带头人、乐器制造专业带头人、会计等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其他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18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其中实训教师(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机电一体化、智能制造)、实训教师(模具)等岗位,采取“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会计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进行。其中“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技能测试占40%。对于博士、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将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专业、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最匹配的人员进行试讲。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户口本(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应聘环境药品类(药品方向)专业教师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在考试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序 号 |
二级 分院(部) |
专业 |
负责 老师 |
联系电话 |
1 |
机电工程学院(海天学院)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模具设计与制造 、工业设计 |
范老师 |
86891372 86891559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工业分析技术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药品生物技术、 应用化工技术 、油气储运技术、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四年制) |
苏老师 |
86894245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
陈老师 |
86894208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 |
李老师 |
86894250 |
5 |
工商管理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
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专业 |
周老师 |
86891509 |
6 |
商贸外语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旅游管理 、商务日语、 商务英语、 应用德语 、应用韩语 、应用西班牙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澳合作) |
阮老师 |
86894216 |
7 |
艺术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艺术设计 、钢琴调律、 乐器制造技术 |
胡老师 |
86891950 |
8 |
公共教学部(人文社科部、军体部) |
思政人文教研室、体育教研室、数学教研室、公共英语教研室 |
周老师 |
86894204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
王老师 陈老师 |
62790252 62790273 |
|
10 |
高教研究所 |
职业教育研究 |
王老师 |
86891553 |
注:如需咨询,属于上述专业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二级分院(部)的负责老师联系。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胡老师),86891361(姜老师),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李老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