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09:00:59 浙江招警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华图
【导读】华图浙江招警考试网同步浙江华图发布:2017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招警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招警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1.概念与特征
本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组织,是指策划指挥、劝说动员、串联拉拢他人偷越国(边)境。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也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者既可以只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自己并不偷越,也可以组织他人与自己共同偷越国(边)境。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营利目的不是本罪的主观要件。
2.处罚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18条的规定处罚。在犯本罪的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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