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 10:33:51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舟山市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为提高我县市场检验检测整体水平,实现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检验检测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应用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化学分析、化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医学检验、药学检验、食品工程等专业);有5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各类仪器进行食品添加剂、农残和常规理化、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工作。 |
三、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http://scjg.shengsi.gov.cn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1975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7、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5年12月14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3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浙江省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22号)。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填写《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sgsrj@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596370、0580—5088235。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