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7 09:59:4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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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下设商贸、信息、艺术、旅游、外国语、景观生态环境、财会金融、国际交流、成人教育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院设有33个高职(专科)专业、4个职教师资类本科专业(以宁波大学名义招生,颁发宁波大学文凭和学位证书),专业涵盖农林牧渔、交通运输、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9个大类。学校现有教职工476人,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8139人,本科生1003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任 教师 |
专业 技术 |
1 | 承担旅游专业学生的教学及实践指导工作 |
工商管理类,其中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旅游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1、有2年及以上旅游行业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
专任 教师 |
专业 技术 |
1 | 承担建筑专业学生的教学及实践指导工作 |
建筑学类或土木工程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1、具有2年及以上建筑行业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
专任 教师 |
专业 技术 |
4 | 承担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外合作班的教学及实践指导工作;能开展双语教学 |
经济管理类专业(会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方向);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1、有1年及以上国(境)外留学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
图书 管理 |
专业 技术 |
1 | 承担图书采编等相关工作 |
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 |
备注: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指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需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 2015年5月25日
2、报名方法及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接收情况,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填写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或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cc.cn/)上下载;(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电话或回复邮件的形式说明理由,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招聘信息将同时在中国高校招聘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发布。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3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于考试前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术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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