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16:58: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海宁市人才网
【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海宁市人才网发布: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警)招聘公告,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工作人员(协警)1名。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热爱岗位工作。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4.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宁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的公民(现正在海宁市保安服务公司、海宁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工作的保安员以及被上述单位解聘、开除、辞退,或自行辞职的保安员除外)。
6.外语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宗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2楼206室),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7015366。
三、招聘办法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公安局协警报名表》一份。
3.招聘程序:依照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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