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 13:31:5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杭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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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为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理工大学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5年7月底前)。
2、专业。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到报名电子邮箱(见招聘计划表“联系方式”信息。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并及时拨打用人部门联系人电话确认。
2、应聘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员岗位考试由笔试(含英语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及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占35%、35%、30%计入总成绩。
校医院全科医生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5年1月上旬在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笔试之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本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应聘建筑 工程学院实验员岗位者,笔试 通过后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 测试结束后再进行面试。
面试 方式:综合面试。面试包 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 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部门直接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街928号(邮编:310018)
附件:
浙江理工大学
2014年12月24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