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宁波市宁海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宁海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为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宁海县越剧团,该中心主要从事宁海平调的保护、传承、展演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宁海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平调艺术表演演员岗位拟公开招聘2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的演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从事演员工作经历,年龄在25 岁以下(198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其中对在本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原越剧团)从事演员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专业、学历和户籍均不限。
2、招聘条件中 "2年及以上从事演员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4年11月4日,在演出单位工作累计二年及以上的经历;"在本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原越剧团)从事演员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的"工作截止时间的认定为2014年11月4日,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累计10年的演出记录、或劳动合同、或累计10年的社保缴费清单。
3、一年内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 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局办公室(宁海县跃龙街道塔山路8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从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r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报名随带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具备者可以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的演员提供由原演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本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原越剧团〉从事演员工作的,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累计10年的演出记录、或劳动合同、或累计10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4、报考人员都须接受资格审查。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直接考查报考人员的业务水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外地专家评委进行业务考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彩妆(折子戏)表演70分(包括唱腔30分,人物造型30分,身段10分);基本功30分(包括腿功15分,台步15分)。要求考生平调和越剧各表演一段。
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实施,以综合考核为主,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专业测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招聘职位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满5周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五、递补规定
1、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招聘单位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截止招聘单位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之日(以发文时间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指标空缺的不再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六、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公告同期在全国公共招聘服务网(网址:http://www.cjob.gov.cn/)上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212605 ,监督电话:0574-65210078。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宁海县平调艺术传承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 10月28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