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浙江医疗卫生考试网同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招聘卫技工作人员254名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浙江医疗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医疗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由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报考区级医院和滨海新城沥海镇卫生院的,按报考单位和岗位择优聘用。报考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先按岗位择优聘用,如已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聘用;如遇原单位满编的和未在本区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另行制订。
1、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
2、被聘用的2014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原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历届生的档案于2014年7月30日前转入。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发文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见习(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聘期满后,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不再续聘。
5、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单位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聘用到除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崧厦镇、小越镇五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章镇镇、丰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基层医疗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代偿,学费代偿标准:本科生4.6万元、专科生2.6万元,其中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40%,取得相应执业(职称)资格、服务期(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满后补助60%。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面试、体检、报到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3、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
4、应届毕业生报到时不能出具聘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的;
5、不服从安排的。
(二)存在《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当年度不予聘用。
(三)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四)见习(试用)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不宜任职的,经绍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鉴定后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yrc.org)
上虞区卫生局网:(http://www.sysws.gov.cn)
附:
1、《
上虞区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
2、《2014年上虞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4、笔试卷说明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区卫生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