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3-12-13 13:55:08 教师招聘考试网 https://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杭州人才网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art.com,浙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
0571-87150099 邢老师
附件: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12月12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