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和管理工作;市区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及职工住房补贴审批工作;参与调研和制定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等职能。
宁波市房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系二个单位,一套班子,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从事各类房产登记及其管理等工作。
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有关管理办法负责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区域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受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编辑:sun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