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环保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所属的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各类环境要素国控、省控和市控点位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管理;负责编写全市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测、排污收费监测、后期治理监测等;在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纠纷仲裁中出具环境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全市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并在全市环境监测系统中组织实施。
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拟定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调查处理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群众信访工作;完成市环保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编辑:sun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