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 09:57:1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zj.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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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招考的办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考采取按职位招考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对录用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考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报考幼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报考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面试采取公开答辩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报考幼儿教师职位面试主要考察幼师五项基本全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幼儿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报考其他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教师职位体检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4、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2、根据《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08〕50号文件)规定,双农独女户的女儿可享受按照笔试总分额2%的加分待遇。双农二女户的女儿享受按照笔试总分额1%的加分待遇。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待遇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4、咨询电话:0579—84183375。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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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博)